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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章 颠沛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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剁了他。
警察当然也对二愣子进行了询问,但结果并不能做为证据。他说他之所以恨瞎子,是看不惯瞎子在村里的颐指气使,剁他只是酒话。
当然,类似这样的嫌疑还有很多,但查来查去,唯有我最具可能。
我在家里是呆不成了,我必须逃出去。不能因为瞎子的一张纸条就断送了我的自由,我的幸福。
在警方第二次询问我之后的那天夜里,我写了一封长长的自白书投进了村口的邮箱,收信人是我从电视上看到的省公安厅厅长莫失良。
投完信后,我就带着妻子和四个孩子踏上了离乡之路。
说是逃亡,那是不准确的。因为警方并未确定纵火烧死瞎子的是我。就如众多传询的人一样,我只是其中的一个。
辗转一周后,我们来到了H市。刚下火车,我就觉得气氛有些不对。在出站口我发现有四五个荷弹持枪的武警在对所有出站人的身份进行检查。
我瞥了一下出站口墙上的告示,大吃一惊,那上面的照片竟然是我。我倒成了杀人逃犯。
我不想这么快就落入警方的手里。我相信案件随着调查的深入,会洗清我的嫌疑,到那个时候我再露面也许吃到的苦头会少很多。
我让妻子带着四个孩子从出站口走,我则顺着铁路往前走。我知道顺着铁路向前走不到几公里就会有岔路口。
可我妻子不同意离开我。她说就算进监狱也要跟着去,要死也要死到一块儿。
没办法,我和妻子从出站口折回,乘人不备,踏上了铁轨。
那个时候不像现在,到处都安着摄像头。网络也不像现在这样发达,无处不在。那时只要避开人们的视线,那就算是获得了自由。
我和妻子沿着铁路大约走了十多公里,终于走出了封闭着的铁道网。
从铁路上下来,我和妻子长长舒了口气,就像突然之间获得了新生。
我的妻子有些胆小,怕呆在城里被警方追捕,可我却反其道而行之。我利用灯下黑的概念说服了妻子,大着胆子在公安局对面的楼下租了一间地下室住下。
我对妻子说,人又不是我杀的,我们怕什么?越是做贼似的,反倒显出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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