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朱砂投笔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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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十分爱惜人才。
那天叶蓁的一番辩论之词是元笃之长到这么大从来没有听过的言论,乍一听似乎是胡言乱语,但细细想来的确更符合圣人的初衷。
也许是千百年来人们的思维都太过囿于字面意思的解读,而忽略了那些文字背后的、来源于天地与自然的真义。
元博士觉得,也许让叶蓁来帮助他批阅小论,或许可以帮助其他太学生们在治学上另辟蹊径,豁然开朗。
但决定了之后他又有些后悔,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草率了,毕竟叶蓁是一个刚刚摸到太学门槛的部落学子,说不定那天的辩论内容纯属是一个巧合呢?
所以老先生虽然目不斜视,正襟危坐,但其实一直用眼角的余光时刻注意着叶蓁。只见她先是眉头紧锁,接着又是展颜一笑,然后就埋头认真写着,看样子还真有几分意思。
见叶蓁已经批阅完了两份,元笃之忙俯过身去拿了起来,认真地看着。
细细地看完了手里的两份小论,元笃之连连点头,然后又连连摇头。正在此时,曾如识曾主簿走了进来,见元笃之如此,笑道:“元博士,何事啊?”
元笃之招手让曾主簿近前,把小论上的批阅指给他看:“曾主簿,你且看学子叶蓁的批阅。可以说是一针见血,言之有物,远超老朽的见识。可是——”他苦笑着,“他这字也写得实在是太丑了,莫说是太学的学子,只怕大虞七岁的孩童也比他写得好看些。”
曾主簿边看边呵呵地笑着,叶蓁在旁边听了个大红脸。呃,她自己也承认,她这字和小论上那漂亮的小楷相比,的确是惨不忍睹。本来好好的小论,被她批完了之后看上去红呼呼一大片,也无怪乎元笃之如此评价于她。
叶蓁现在真后悔小时候没有练练毛笔字,否则今日也不会如此丢人。但她觉得自己的钢笔字其实写得还是不错的,只不过嘛——只不过就是工具不对。
忽然,叶蓁念头一动,她把手伸进衣襟,默念了一句,果然从锦囊里取出了一根比手指头稍微长一点的圆珠笔来。
没办法,锦囊太小了,变不出长一些的笔,不过也凑合能用,总比那毛笔顺手多了。
她试着用圆珠笔在纸上写了一下,虽然感觉纸的质地有些太过松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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