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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爱上了?爱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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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
自己无数次的独自看着她远去的身影,那种想要上前拉着的抓骨挠心。
每次心里都在呼喊,回头吧,我在看着你!只要一回头,我肯定会上前抱着你,然后就不放开了,而无数次幻想的这一场景发生的时候,他却说:
“晚了,回家吧,我在,明早过来陪你一起跑步,早点休息吧。”
我们的未来还很长,丫头,不急!
……………………
第二日早晨6点,胡鸢果然在张鹿家楼下,身穿运动服,似已经做好了热身运动,从他家出门到这边,5公里路,自己只花了20分钟便到了。
他习惯了晚睡,习惯了早起,一天只要保证五个小时的睡眠,便够了,第二天便会很精神。
两人,共同在跑了5公里。
陪伴,就是最长情的告白。
休息期间,张鹿从运动包里,翻出了英语课本儿,沿着湖边,念着英语,还带着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名著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胡鸢看。
两人背靠着背,在阅读,胡鸢以前也是一个很爱看书之人,不过已经很多年未曾看书了,因为母亲的离开,他的出走,最初的身无分文到后来慢慢可以养活自己。
这一路走得很艰辛,经历过刀光血影,社会上的尔虞吾诈,内心浮躁,可此刻是宁静的。
他可以静下心来下来看一本书,骨子里本就是安静话不多的人。
“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容易,无论如何不能对不起生命。”
……………………
在来到教室座位的时候,发现座位上,有一个粉红的信封,上面写着,张鹿收。
拆开信封一看,是一张粉红色的信纸上面写的。
张鹿同学,我是郑心潼,是初一二班的。
你的性格很特别,我很喜欢,在小学的时候,我也是二班,要毕业的时候,我也参加了那个书画比赛,我是当时的第二名,可是领奖的时候没见过你,每天上学的时候,总可以看到你出的年段班报,一看到字体,我就认出一定是你写的,询问了一些人,才知道你在七班。
我也喜欢书法,很想问你写了多长时间?怎么能写的那么好?希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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